160蒸汽/小时及其以上锅炉安装、改造、修理告知程序
发布日期:2017-06-14阅读次数:7829
160蒸汽/小时及其以上锅炉安装、改造、修理告知程序

说明:
1.递交告知书:安装、改造、修理单位(以下简称施工单位)填写《特种设备安装、改造、维修告知书》(见附件)递交至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局,同时提交特种设备安装、改造、修理许可证复印件(单位加盖公章)。
2.受理: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局对告知工作进行受理。
3.联系安装监检: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局受理告知后,施工单位要及时联系监督检验机构进行监检。
1.递交告知书:安装、改造、修理单位(以下简称施工单位)填写《特种设备安装、改造、维修告知书》(见附件)递交至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局,同时提交特种设备安装、改造、修理许可证复印件(单位加盖公章)。
2.受理: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局对告知工作进行受理。
3.联系安装监检: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局受理告知后,施工单位要及时联系监督检验机构进行监检。
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局
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大院前大楼二楼093号
电话:029-639159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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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029-63915940
附件1:特种设备安装、改造、维修告知书